
【招生通知】
各出版单位:
按照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在出版行业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新闻出版观培训的意见》(新广出发[2014]50号)要求,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会同市新闻出版局、市出版协会,在全市出版行业组织开展马克思主义新闻出版观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科学把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学习践行马克思主义新闻出版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当前意识形态领域的形势与任务、传统出版转型与新媒体融合发展、上海科创中心建设。
二、培训对象
全市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网络出版单位中从事采访、编辑、制作、把关的人员。(此培训通知针对各单位副处级以下相关人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
参训学员任选一期报名:
第一期:7月7日(周二)、10日(周五),11日自学;
第二期:7月14日(周二)—15日(周三),16日自学;
第三期:7月16日(周四)—17日(周五),18日自学;
第四期:7月21日(周二)、24日(周五),25日自学;
第五期:8月4日(周二)—5日(周三),6日自学;
第六期:8月13日(周四)—14日(周五),15日自学;
第七期:8月20日(周四)—21日(周五),22日自学;
第八期:8月27日(周四)—28日(周五),29日自学。
地点: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二楼会议室(钦州南路71号)
注:第一、二、三、四、五期已满,不再接受报名;第六、七、八继续接受报名。
四、报名办法
即日起至6月25日止,由各单位统计人数,汇总后将附件中“报名回执”及“参训人员名单”填写清楚,发至以下邮箱:
联系人:徐红梅 黄柳叶 徐磊
电话:64516537、64838573
邮箱:mkscbg@126.com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培训经费由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等有关单位资助,不向培训对象收费。
2.该培训班作为责任编辑年度注册继续教育项目,结业后颁发继续教育证书(计算24学时)。
3.入学通知由上海新闻出版教育培训中心另发,具体事项以入学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