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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内教职工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作者:组织人事科 来源: 编辑日期:2013-04-18 点击数:8476

近年来随着学校教职员工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学校教职员工的私车数量大幅增加,机动车辆在校园内行驶、停放无序,产生了影响学生安全的隐患问题,为保持学校“安全文明校园”荣誉称号,确保校园内学生的安全,确保校园文明、整洁,特制定校园内教职员工机动车辆管理制度如下:

一、 校园内机动车辆限制规定

1、除上级机关来校视察、检查的车辆和学校公务用车外,员工的机动车辆禁止从学校呼青路正门进入。

2、南北主干道禁止停放机动车辆。上午7:30—8:30禁止机动车辆行驶。

3、学校操场、运动跑道禁止机动车辆行驶和停放。

4、外来机动车辆一般不得驶入学校。

二、校园内机动车辆停放

1、学校调整、确定校园内教职员工机动车辆停放位置,教职员工机动车辆集中停放在实训中心南侧、西侧(18个)和图书馆东侧(5个),共有机动车停车位23个。(见附图)

2、校内的教职员工的机动车辆凭停车证分别从呼兰路边门、呼青路东门驶入学校,停放在黄线划定的停车位内。

3、停放在校内的机动车辆,按由内到外的要求,有序停放。

三、校园内机动车辆停放管理

1、现有学校教职员工的机动车辆需停放学校的,车主应提交申请,经学校审核后发放停车证。

2、学校教职员工新购机动车辆需停放学校,车主须提出停放车辆的书面申请,未经批准不得停放。

3、学校修订安保人员的管理职责,加强机动车辆进出的管理,工作日每天上午7:30—8:30、

      下午4:00—5:00开放呼兰路边门、呼青路东门,供学校员工机动车辆进出。

4、停放在学校的教职员工机动车辆在8:30分以后需要外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从呼兰路正门出校。

四、加强校园内机动车辆的长效管理

1、根据学校教职员工新购机动车辆的不断增加,在现有停车位不能满足的情况,学校从维护校园安全的大局、维护员工的利益出发,将及时调整出台新的校园内教职员工机动车辆停放的办法和规定,倡导乘坐公共车辆上下班,限制校园内教职员工机动车辆停放的数量或限制教职员工机动车辆校园内停放的天数等制度。

2、学校公车驾驶员和各私车车主,要自觉遵守校园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对违反校园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的给予批评教育,坚决纠正,记录在案。对屡教不改的给予取消机动车辆校园内停放的资格。

五、本制度经学校校务会批准自2013年5月1日起执行。

 

上海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校

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