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师教学法改革
交流评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推动《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行动计划(2009-2013年)》的实施,不断深化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和学校内涵发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学校安排,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参赛对象:
学生成长指导中心45岁(含45岁)以下中青年教师,具体名单如下:余 珏 孙业凤 郭 敏 崔毓婕
二、活动主要内容:
以说课、听课、评课为主要活动内容。
三、具体活动安排:
1、前期准备阶段(10月17日——10月21日)
制订本中心参加活动的实施计划,报教务科备案。
2、初赛阶段(10月24日——11月11日)
此阶段在本指导中心内部自行组织开展说课、听课活动,并相互点评,推选出本中心教师参加学校的复赛。
具体安排如下:
10月24日——10月28日 组织听课
10月31日——11月4日 组织说课
11月7日——11月11日 推选上报学校教务科参加复赛教师名单
四、具体要求
1、说课:由教师本人简述参赛课的教学目标、教学过程与方法设计,以及教学改革创新要点等。
2、听课:由学生成长指导中心主任自行组织安排相关学科教师进行相互听课,并对每位授课老师进行测评、打分,最后讨论,推选参赛人选。
3、原则上按照本学期授课计划进行说课和听课,以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为前提。
4、每位参赛教师,结合自己的教学经历,完成一篇关于教学法改革创新论文,作为参赛评分的重要部分。
学生德育成长指导中心
201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