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赛学生凭身份证、学生证入场,在规定地点入座,接受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核。
2.与职业资格类相衔接的比赛项目将向参赛选手发放参赛证。参加选手取得参赛证应仔细核对相关信息正确与否,如发现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等与本人实际不符,请及时与所在参赛申报单位联系,并于考前办理完更正手续。否则不得参加竞赛考试。(具体下载时间及地址另行通知)
3.参赛学生不得冒名顶替,如有发现,取消学校比赛资格或比赛成绩。参赛学生比赛当日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赛,视作弃权,将影响该队的参赛团体成绩。
4.赛区、休息室均需保持清洁、安静。
5.遵守纪律,尊重评委,服从裁判,在比赛中如有意见,可通过学校领队反映,不得干扰赛场秩序。
6.参赛学生提前60分钟报到,提前15分钟进入赛场,并按照指定工(机)位号参加比赛。参赛学生迟到15分钟以上者,视作弃权。
7.参赛学生不得佩带、身着任何标识所属学校以及姓名的证件、服装。
8.参赛学生不得携带任何电子产品进入赛场(手机、U盘、MP3、MP4等)。
9.在比赛过程中,参赛学生不得相互交流,如果确实是因为设备实施故障等原因导致选手中断或终止比赛,向裁判提出,由裁判视具体情况处理。
10.在比赛过程中,参赛学生应严格遵守相关专业的操作规程,符合安全、文明要求。爱护赛场的仪器设备,操作仪器设备应按规定的操作程序谨慎操作,不得触动非比赛用仪器设备。操作中若违反安全操作规定导致发生较严重的安全事故,将立即取消比赛资格,并由参赛学生所在学校负责赔偿。
11.比赛结束后,参赛学生不得将试卷、材料、作品等带出赛场。
12.赛场不提供选手停车位,选手到赛场参加比赛,请使用公共交通。
上海市星光计划组织委员会办公室
2019.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