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校
家校联合会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和家庭的沟通与联系,充分发挥学校指导家庭教育的功能,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协同教育网络,为学生营造一个和谐健康的成长环境,尝试家校互动模式,创建学校主导、家长参与的新型德育协作机制——家长学校联合会,即“家校联合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上海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校联合会制度。具体如下:
一、 家校联合会的宗旨
家校联合会是在学校的领导下,家长、教师相互协作,共同完成对学生进行培养教育的组织。通过活动增进家长之间的团结互助,促进家长和教师、学校的相互交流,提高家长对子女实施教育的水平,促进学生在家庭、学校和社区幸福健康地成长;协调学校和家庭的关系,促使家长与学校在教育过程中同心同德、相互合作;团结和组织家长参与学校教育,充分发挥家长、教师的智慧和力量,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促进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团结家长力量,营造学生健康成长的和谐环境。
二、 家校联合会的组织机构
家校联合会设组长1名,由学校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2名,由学生科科长和家长代表担任。本会成员由家长代表(校领导、教务科、学生科、招生与就业办公室主任、教师、班主任代表)组成。办公室设在学生科。每学年可根据情况变化调整。
三、 家校联合会家长成员入选条件
凡子女在本校就读的家长(学生监护人),热心职业教育事业,重视家庭教育,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愿为家校建设服务的均可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即成为家校联合会成员并颁发聘书。
四、 家校联合会成员工作职责
(一) 了解学习国家、上海市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及本校的规章制度、家庭教育工作基本知识。积极开发社会资源,参与、组织、指导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
(二) 不断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加强对学生的品德教育。
(三) 积极参加家校联合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四) 参与指导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协助班级做好家长与家长、家长与教师、家长与学校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工作。
(五) 参与学校学生管理,协助做好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每学期听取学校工作汇报,发挥对学校工作的检查、督促作用,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 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和学校声誉,宣传学校的好人好事;解决学生中出现的问题;分析归纳学生、教师、家长所反映的问题,协助学校处理偶发事件及有关学校、教师、家长和学生之间的矛盾与争议。
(七) 参加学校召开的家校联合会的有关会议,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习,接受家庭教育培训。
(八) 参与家校联合会对学校有关工作的讨论,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九) 根据家长要求和实际需要随时接受家长申请,依据协会成员条件发展。
上海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校
2012年3月
上海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校
家校联合会协议书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校“家校联合会”在发挥学校和家庭沟通与联系上的重要作用,为学生营造一个和谐健康的成长环境,使每一位参加“家校联合会”的家长能依据《上海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校家校联合会制度》开展工作,特制定以下协议。
甲方:上海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校
乙方:家长
1、 凡子女在本校就读的家长(学生监护人),热心职业教育事业,重视家庭教育,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愿为家校建设服务的均可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即成为家校联合会成员并颁发聘书。
2、 家校联合会设组长1名,由学校党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2名,由学生科科长和家长代表担任。办公室设在学生科。每学年可根据情况变化调整。
3、 家校联合会的原则是:平等、互助、尊重、信任。
4、 家校联合会遵循以人为本,终身教育的理念。
5、 家校联合会会员应该履行下列义务:
(1)了解学习国家、市有关职业教育的法律法规及本校的规章制度,家庭教育工作基本知识。
(2)不断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加强对子女的品德教育。
(3)及时了解学生的情况,及时反映家长、学生对学校的意见和要求。
6、家校联合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力:
(1)参加学校召开的家校联合会的有关会议,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2)参与家校联合会对学校有关工作的讨论,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7、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2012年3月至2013年2月
8、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负责人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上海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校
2012年家校联合会成员名单
组 长:贾丽进(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翁洁(副校长)
成 员:学校领导 、教师、班主任代表
家长代表: 汤梅英 施群华 林去容 顾 莉 彭丽娟 支 平 刘 颖 蔡玉山 宋道甫 谢如珍 成仲林 于 柳 夏泠艳 徐红贞 李杰 蔡荷娟 朱静媛 俞佩珍 陈 婕
上海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校
201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