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上海市新闻出版行业技师继续教育”的通知
作者: 来源:上海新闻出版技能培训学校 编辑日期:2014-07-08 点击数:1568

各印刷、发行企业:
        根据人社局《关于在本市开展技师继续培训项目的通知》(沪职研中心[2010]11号)文件精神以及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计划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新闻出版行业技师、高级技师自身技能水平与职业素养,更好地发挥高技能人才在企业中的核心骨干作用,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新闻出版局负责管理指导下,由上海市技师协会新闻出版分会和上海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校联合举办“2014年上海市新闻出版行业技师继续教育”培训,定于2014年7月9日正式开班。
一、培训目的
        通过举办新闻出版行业技师继续教育培训班,使新闻出版行业技师、高级技师能进一步了解新闻出版领域的技术发展趋势,提高印刷和发行工作质量和服务意识,拓展新思路、开阔眼界,增加新技术、新知识信息,提高解决印刷疑难杂症的技术攻关能力,加快新闻出版行业技师的综合素质更上一个新台阶,为“十二五”期间新闻出版产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保障。
二、培训对象
        凡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新闻出版行业各职业(工种)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一级)的在岗职工,均应参加上海市新闻出版行业技师继续教育。
三、证书颁发
        培训结束,参加考核合格者,由上海市技师协会颁发“技师继续培训结业证书”。取得证书者,可申报高一级职业资格鉴定,并纳入上海新闻出版行业人才库。
四、培训形式
         采用讲座、实务培训、参观考察、技术研讨等多样化培训形式。
五、培训时间
         2014年7月9日、7月12日、7月16日、7月19日、7月23日、7月26日、7月30日,共7天。
六、培训地点
        上海市钦州南路81号出版大楼
七、课程设置
        数字出版与发行
        企业文化与学习型组织的建立
        服务与双赢(出版、印刷发行共谋发展)
        出版印刷行业技术改造与发明创造
        创新创造能力及管理创新     
        出版行业有关法律法规
        高技能人才培养政策
        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管理箴言
        参观考察
八、报名办法及培训费用
        上海新闻出版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负责培训报名工作;培训报名汇总后报上海市新闻出版局组织人事处、上海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校和市技师协会备案。
        本项目享受政府补贴培训。凡本市户籍和外省市户籍的(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且为缴费状态的在职职工,经上海市技师进修服务中心审核,通过考试成绩合格者可享受政府补贴每人 1000 元,故培训时不再收取培训费。
        报名时需交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报名表一份(见附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两吋报名照两张。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6月25日(工作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报名地址:上海新闻出版教培中心职业技能科(钦州南路81号1618室)
        联 系 人:黄艳红、朱静

上海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校
上海新闻出版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201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