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他通知】
一、 文件精神
1、详见: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新出组人[2013]16号)
2、详见: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做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续展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沪新出组人[2013]19号)
3、详见: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沪新出组人[2013]20号)
二、培训对象
1、各出版单位已办理责任编辑注册或出版职业资格(中、初级)登记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
2、尚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需在首次办理续展登记注册前,完成2010、2011、2012年度的学时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
三、授课安排
根据上海市新闻出版局要求,上海新闻出版教育培训中心全面负责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每年24学时面授培训)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并提供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每年48学时)网络学习。招生通知如下:
1、详见:关于2013年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的通知
2、详见:2013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报名通知
四、报名及学习流程
1、面授班(24学时)
报名(单位组织或个人报名)——>报名表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发送(电邮或传真)——>付费(现金、转账或电汇)——>培训中心排班——>培训通知(网络、电话或短信)——> 学习——>发证。
2、网络学习(48学时)
报名(单位组织或个人报名) ——>报名表下载并填写 报名表发送(电邮)——>付费(现金、转账或电汇)——>管理员排班——>学员网上填写注册信息——>登录——>选课——>学习——>在线考试——>考试合格后发证。
五、参见法规
1、详见: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新闻出版总署37号令)
2、详见: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新出政发[201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