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期出版物发行师培训鉴定班招生通知
作者: 来源:上海新闻出版教育培训中心 编辑日期:2012-06-28 点击数:752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对出版物发行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通知》、《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和《关于开展出版物发行师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精神,新闻出版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002号站将从7月上旬起举办上海第三期出版物发行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行业最高等级)培训鉴定班,现将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现正从事出版物发行工作的出版社、期刊社、报社、音像制品企业、国营书店、民营书业的工作人员。
二、申报条件
    根据《出版物发行员国家职业标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出版物发行师职业技能鉴定。
    1. 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2007年12月底前取得证书),经本职业发行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2004年12月底前取得证书)。
三、鉴定方式

    出版物发行师鉴定分为理论知识鉴定、操作技能鉴定和综合评审三项,均按100分计算,60分及格,其中:操作技能鉴定分为<案例分析>与<营销活动计划方案策划>两种形式,各占50分;综合评审分<论文写作>与<论文答辩>,各占50分,论文写作必须经专家评审通过才能进入论文答辩。
四、培训时间
    1. 2012年7月上旬安排专业老师对论文写作进行辅导。学员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自选选题或按鉴定站提供的选题进行论文写作。8月上旬完成。
    2. 2012年7月上旬至8月上旬进行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授课。(采取半业余形式,每周二天,共培训六天)
五、鉴定日期(具体日期待定)
    1. 2012年8月中旬: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鉴定(一整天)
    2. 2012年9月下旬:论文答辩
六、培训地点
    钦州南路81号西裙楼一楼教室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即日起至6月29日止(双休日除外)上午9:00~下午16:00
    地点:上海市钦州南路81号出版大楼1618室
    联系人:胡其华、朱  静
    电话:64516520、64519008*1619
八、报名时需填写资料

《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报名表》(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参见附件),并请携带以下资料,到报名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①身份证复印件;

②出版物发行员高级工证书(复印件);

③二吋报名照四张;

④费用2000元(其中培训费1300元,鉴定费、论文写作评审与答辩费、教材资料费、证书费700元)

附件:出版物发行师鉴定申请表及报名表.zip


新闻出版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002号站
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上海分中心
   2012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