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期中级出版物发行员招生通知
作者: 来源: 编辑日期:2010-09-08 点击数:458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出版物发行员(第二十三期中级工)培训班招生通知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对出版物发行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通知》和《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精神,结合本市出版物发行行业的实际情况,新闻出版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002号站将在2010年11月上旬举办第二十三期中级工培训鉴定班,现将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现正从事出版物发行工作的出版社、期刊社、报社、国营书店、民营书业的工作人员及中等以上职业学校发行专业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凡具有高中或相当高中学历,并具以下条件之一者
  ⑴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⑵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⑶ 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发行专业毕业证书,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⑷ 取得大学专科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上课时间:2010年11月7日至12月5日(共五天,每周日)
四、鉴定日期:
2010年12月12日(周日全天)
五、上课地点:
钦州南路81号西裙楼一楼教室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即日起至2010年10月15日止
七、报名时需填写《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报名表》(此二表可在www.nppn.com.cn网站下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请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及二吋报名照四张、费用700元(含培训费、教材费、资料费570元,鉴定费130元),到报名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上海分中心
新闻出版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002号站
201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