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合格证书领证通知
作者: 来源:上海新闻出版教育培训中心 编辑日期:2009-04-22 点击数:1084

  2009年“上海市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合格证书”业已制作完毕,请在3月15日参加“上海市新闻采编人员资格考试”的考生,于4月27~29日(周一~周三)至钦州南路81号16楼“继续教育科”领证。
  具体时间:上午9:30~11:00,下午1:00~3:30。
  联系电话:64838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