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生通知】
一、培 训 目 标
通过对印前制作基础理论与中级技能的训练,使学员掌握原稿数字化与图像处理、图形制作、文字输入与排版、晒版等知识与技能,成为从事印前工作流程的中级制作人员,完成印前制作部规定的基本操作。
二、模 块 设 置 与 培 训 要 求
根据本职业特点以及“印前制作人员职业标准”的要求,按照理论知识学习与操作技能训练一体化的若干培训模块,以达到职业标准的要求,按理论知识与操作技能相结合的原则,设置四个培训模块。
模块1 原稿数字化与图像处理
要求学员掌握按扫描驱动软件默认参数数字化原稿,学会区域选择与存储,选择区域的复制与粘贴,通道操作、通道计算与图像计算,图层基础操作、图层合并与裁剪层定义,图像几何变换与像素复制,颜色与定义等操作技能。
模块2 图形制作
使学员掌握图形与图像的区别,基本图形定义方法与轮廓线、填充属性指定,图形的选择、移动、旋转和复制等基本操作,路经定义与节点操作,文字对象处理等。
模块3 文字输入与排版
要求学员掌握中、英文输入技巧,中文输入至少掌握一种输入方法;了解排版与拼版的基本要求,能从事基本的排版与拼版操作,掌握数学公式和表格制作技术。
模块4 晒版
掌握胶片拼版、修版与版式布局,了解与晒版有关的操作流程,例如胶片固定、印版定位、抽真空、晒版、冲洗和定影等。
三、发 证
培训结业后,经应知应会鉴定,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前制作员》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四、培训费、政府补贴规定及缴费要求
1、培训费:每位学员2550元(全程)
2、政府补贴规定: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以下人员:
(1)失业、协保人员凭《劳动手册》
(2)非正规从业人员,身份由区职介所确认
(3) 农村富余劳动力凭《求职登记卡》
以上人员接受培训后经鉴定合格的可享受100%全额培训经费补贴, 并可推荐就业
(4) 在职人员
在职人员接受培训后经鉴定合格的可享受全额培训经费的50%补贴
3、缴费要求:上课前失业、协保人员、非正规从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先缴培训费的50%,在职人员先缴全额培训费。
上课时间地点
地址:天山路1800号(近中山西路)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时间:每周六或日白天,周二或周三的下午到晚上,全程周期三个月左右。.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开学时间:
上课地点:天山路1800号
联系人:章老师 电话:64516538
报名时请学员附带:1、二寸照片2张;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劳动手册原件和复印件,或求职登记卡原件和复印件,或相关学历原件和复印件,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上海新闻出版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