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发行员(第十七期中级工)培训班招生通知
作者: 来源:上海新闻出版教育培训中心 编辑日期:2008-06-25 点击数:1029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出版物发行员(第十七期中级工)培训班招生通知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对出版物发行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通知》和《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精神,结合本市出版物发行行业的实际情况,新闻出版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002号站将在9月中旬举办第十七期中级工培训鉴定班,现将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现正从事出版物发行工作的出版社、期刊社、报社、国营书店、民营书业的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凡具有高中或相当高中学历,并具以下条件之一者
  凡具有高中或相当高中学历,并具以下条件之一者
  ⒈ 已取得本工种初级证书3年以上,并正从事本工种工作者;
  ⒉ 连续从事本工种时间满6年以上,并正从事本工种工作者;
  ⒊ 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2年以上,并正从事本工种工作者;
  ⒋ 中技以上本专业毕业,并正从事本工种工作者。
三、上课时间:2008年9月10日至9月28日
  采取半业余形式,即每周三、五、日上课
  上课时间为上午9:00----下午15:30。
四、鉴定日期:
  2008年10月7日(全天:应知应会考核)
五、上课地点:
  灵石路709号(万荣路839号)56栋西2楼上海印刷媒体园区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即日起至2008年8月10日止(双休日除外)上午9:00至下午4:00
  地点:上海市钦州南路81号出版大楼1614室。
  联系人:任兴春、胡其华、朱 静
  电话:64516520、64519008-1614
七、报名时需填写《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报名表》(此二表可在www.nppn.com.cn网站下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请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及二吋报名照三张、费用570元(含培训费、教材费、资料费)鉴定费130元,到报名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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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002号站
  200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