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生通知】
关于做好2007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
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人考中心函〔2007〕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大连市人事厅(局)人事考试中心(院):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4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07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按《2007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各个环节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请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凡符合《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1〕86号)第七、八、九条和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第三条有关规定者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三、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各个科目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组成。今年均改为网络阅卷,请各地考试中心在组织报名时将有关注意事项告知考生,在考前请监考老师提醒考生: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2.客观题部分使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部分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位置上作答。该科目阅卷工作由全国统一组织实施,考试结束3天内各地要将专用答题卡通过机要方式寄至试卷接收点。寄送内容包括专用答题卡、考场情况记录单和交接单。
接卷单位:山大鲁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济南市山大南路29-1号
邮政编码:250100
联 系 人:唐 伟 0531-85056583 13505310557
张华英 0531-88652936 13964065657
四、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地考务部门发放、回收。
五、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不变。
六、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2〕1698号)的规定,各地上缴考务费的标准为每人每科12元,请按国家有关经费收入收缴管理规定上缴。各地的收费标准请按有关规定向所在地物价、财政部门申报。
七、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的征订与发行工作由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委托出版该书的出版单位负责,2007年新版教材将于5月出版。
八、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有关考务问题与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处联系,有关试卷内容方面的问题与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010-65212710、65271383、65212844)联系。
附件:
1.2007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2007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试卷预订单
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
二○○七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1:
2007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4月 下发考前规则模板。发布考试公告,各地开始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用书征订工作
9月11日前 各地上报试卷预订单
考试时间 10月21日 上午 9︰00--12︰00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初级)
下午 2︰00--5︰00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初级)
10月25日前 下发考后规则模板,各地上报考场分配信息
12月1日前 接受下发的成绩信息
12月21日 公布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