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全国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使用新版考试学习用书说明
作者: 来源:上海新闻出版教育培训中心 编辑日期:2007-05-24 点击数:368

  2007年度全国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将于10月21日举行。根据考试办公室制定的2007年《全国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大纲》(下简称《考试大纲》),中国编辑学会和考试办公室共同组织全国各地出版界专家对相应的辅导教材和学习用书进行了修订,新版教材预计于5月底、6月初出版。
  《考试大纲》规定的考试科目仍然分成“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和“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两门,但包括的具体内容有所调整。“出版专业基础知识”科目主要包括有关出版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从事出版工作所必备的相关学科基础知识,即体现从事出版工作的“应知”范围,与之相对应的辅导教材是2007年版《出版专业基础•初级》(下简称《初级基础》)和《出版专业基础•中级》(下简称《中级基础》)。“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科目主要包括应用理论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的运用,强调规范性的操作,即体现从事出版工作的“应会”范围,与之相对应的辅导教材是2007年版《出版专业实务•初级》(下简称《初级实务》)和《出版专业实务•中级》(下简称《中级实务》)。根据人事部有关规定,报考初级职业资格或中级职业资格的考生,如需考两门科目,应在同一年通过考试。
  根据出版工作实践对初级技术人员和中级技术人员有不同要求的实际情况,2007年版《考试大纲》着重对初级、中级两个级别的考试要求作了调整,使之具有较明显的区分度:对初级技术人员的考试要求,着重于“入门”;对中级技术人员的要求,以已经具备初级职业资格条件为前提,是在初级基础上的进一步延伸、综合和提高,以能够独立从事关键性的岗位工作、能够独立承担责任编辑(或责任校对、责任技术编辑)的工作职责为标准。按照《考试大纲》的规定,2007年版辅导教材在2004年版教材的基础上作了相应的较大修订,在相应调整总体框架结构的同时,还采用初级与中级“互分有无”、“互分详略”和“少量重复”的方式对知识模块作了增删调整,以体现两个级别之间的区分度。
  至于改正差错、更新材料,则是修订工作题中应有之意。2004年版教材中尚未发现重大错失,但是存在一些讲述不到位或与出版工作实践稍有出入的情况,这次修订时都尽量予以完善。更新材料的范围较大些,主要是反映国家的新规定、出版业发展的新情况及其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新要求,而初级教材着重增加讲述出版专业的基本知识。
  《初级基础》共9章,分别是“出版与出版工作”、“出版物”、“我国出版业及其行政管理”、“著作权常识”、“出版物的文字规范”、“汉语语法知识”、“汉语修辞知识”、“形式逻辑常识”和“古汉语及古代文化常识”;《初级实务》共6章,分别是“信息检索”、“书刊编辑业务”、“书刊校对业务”、“书刊印制”、“出版物发行”和“编辑应用文写作”;《中级基础》共7章,分别是“出版概论”、“编辑概论”、“出版历史知识”、“出版行政管理”、“出版社经营管理”、“出版物市场”和“著作权知识”;《中级实务》共11章,分别是“出版物选题策划”、“图书编辑”、“期刊出版”、“书刊整体设计”、“书刊校对业务”、“书刊印制”、“音像制品出版”、“电子出版物出版”、“互联网出版”、“出版物的成本与定价”和“著作权贸易”。此外,初级和中级合用的学习用书《有关出版的法律法规选编》,也根据国家对有关法规的调整情况相应增删少量文件;为帮助考生结合实际案例理解著作权法而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和新闻出版总署人事教育司共同编写的2005年版《著作权案例评析》,这次没有进行修订,仍然可作为今年的复习迎考参考用书。
  除了沿用原版本的《著作权案例评析》,新版学习用书都执行相应的国家标准,采用A5开本(即890毫米×1 240毫米 1/32),并且为方便考生学习时有较充足的空间作些标注,保持原来的版心规格,从而扩大了间空。
  新版学习用书的出版单位未变,即《初级基础》和《初级实务》仍由崇文书局出版,《考试大纲》、《中级基础》、《中级实务》和《著作权案例评析》仍由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有关出版的法律法规选编》仍由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出版。
  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作为一种相对完整的人才评价体系,应该体现系统性。从2007年度起,这个特点将显得更加明显。因此,中级职业资格的考试要求将以具备初级职业资格条件为基本前提,是对初级考试要求的延伸、综合和提高。也就是说,中级考试的范围,不会仅仅局限于中级教材中所具体讲述的内容,而是必然还涉及初级考试的相关内容,以之作为基础。有鉴于此,参加中级考试的考生,尤其是直接参加中级考试的考生,有必要熟知初级教材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