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通知
作者: 来源:上海新闻出版教育培训中心 编辑日期:2007-04-09 点击数:400

上海新闻出版教育培训中心是上海市财政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指定培训教学点,多年来,无论是培训质量还是教学管理都受到了市财政局和培训学员的一致好评。根据市财政局有关会议精神,200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仍在原分局所属教学点进行,现将有关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06年在上海新闻出版教育培训中心参加会计继续教育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深入讲解若干个新会计准则:
1.所得税;    2.投资性房地产;    3.借款费用;    4.债务重组;
5.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        6.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三、培训方式
课堂讲授、答疑与自学相结合,每期2.5天。
四、培训费用
每人200元
五、结业
凡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的学员颁发上海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不干胶标贴和防伪合格证标贴”。
六、培训时间、报名及联系方式
培训时间:每年5、7、9、11月份举办
培训报名:上午 9:00—11:00 下午 1:00—4:00 (双休日不办理)
联系电话:64519008*1607、64838573 传真电话:64824167联系人:张 靖
                   
上海新闻出版教育培训中心
二〇〇七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