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新闻采编人员资格考试补考通知
作者: 来源:上海新闻出版教育培训中心 编辑日期:2007-04-09 点击数:1551

凡参加2007年新闻采编人员资格考试成绩不合格人员,可参加上海新闻出版教育培训中心组织的补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补考时间:2007年4月21日(周六),上午9:00—11:00
补考地点:上海市钦州南路81号1601多媒体教室
另:网上现已开通本培训班网上查分功能。

上海新闻出版教育培训中心
2007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