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上海市社会化职业技能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职〔2023〕56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具体落实的操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项目及实施机构
上海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校作为上海市人社局备案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机构和评价职业(工种)实施认定单位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2023年上海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校面向社会开展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项目有:
1.印前处理和制作员(平版制版员)(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
2.印刷操作员(平版印刷员)(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
以上职业(工种)技能等级认定由上海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校(市人社局备案)组织实施考核并颁发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如遇国家技能人才评价政策变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目录调整等情况,我校面向社会开展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项目也将做相应调整。具体调整事宜届时另行通知。
二、关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的相关事项
(一)申报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就业或就读,年满16周岁的人员,符合相关评价项目申报条件的,可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申请参加本职业技能评价应具备的最低学历要求和条件请按现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普通受教育程度”和“申报条件”相关要求执行(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申报方式
申报方式可分为团体申报和个人申报。
1.团体申报:本市社会培训机构学员、院校在校学生报名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经所在社会培训机构、院校进行资格初审后,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平台办理团体申报。
2.个人申报:个人申报的携带相关资料至上海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校职业技能鉴定考务办公室(徐汇区钦州南路81号1618室)进行现场办理。
(三)时间安排
表1 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时间安排表
1.如同一工种同一等级的认定申报人数未满20人,顺延至下一认定时间;
2.11月安排所有工种和等级的清考(含理论和操作)。
(四)申报缴费
考生须在经资格审核通过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缴纳考核费(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3),缴费完成时间以认定相关费用交至上海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校指定的银行账户为准。
(五)打印准考证
1.通过申报资格审核并完成缴费手续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上海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校官网(www.jpzx.net)相关栏目下载并打印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试准考证。
三、关于成绩及证书信息查询的相关事项
考生在考核科目全部结束后可登陆上海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校官网进行成绩查询,也可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gov.cn)中“特色专栏”的“上海职业技能鉴定”相关栏目进行成绩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查询,证书信息也可通过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zscx.osta.org.cn/)进行查询。
四、关于补考申报的相关事项
1.考生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如成绩不合格,可按规定申请补考。五级、四级、三级补考有效期两年,二级、一级补考有效期三年,超过成绩有效期须重新申报所有科目考核。
2.如考生在成绩有效期内进行了同职业(工种)同等级的新认定申报,则视为放弃补考机会,之前的合格科目成绩不再保留。
3.参加本市职业技能竞赛的项目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行补考。
五、关于证书领取的相关事项
个人申报的考生,在查询成绩合格后的15个工作日起,30个工作日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业务受理现场领取证书。
团体申报的考生,由所在团体申报单位统一领取证书。
六、关于业务受理的相关事项
(一)业务受理地址:徐汇区钦州南路81号1618室
(二)业务受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1~2月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三)业务咨询电话: 021-64516538、18916158097(徐老师)
(四)业务查询网址:http://www.jpzx.net
七、有关情况说明
1. 参评人员应承诺提供的申报材料和信息真实有效,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及相关规定,一经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规定进行认定、处理,具体参照附件4《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参评人员须知》。
2.若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国定假期调整或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认定日期、时间等有关安排进行调整并另行通知。
附件:
1.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印刷操作员-2019版
2.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印前处理和制作员-2019版
3.收费标准
4.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参评人员须知
上海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校
2023年3月9日
附件1 印刷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pdf
附件2 印前处理和制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pdf
附件3 收费标准.pdf
附件4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参评人员须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