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各新闻单位:
为落实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署对新闻采编人员进行资格培训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新闻采编队伍建设,现根据《关于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实施工作的通知》(新出厅字〔2003〕6号)及《关于开展新闻采编人员岗位培训的通知》(新出字〔2013〕333号)的要求,将于2023年4月、5月对全市报刊社及外省市驻沪记者站开展新一期新闻采编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及相关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 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新闻出版法规、新闻采编实务、新闻出版工作者职业道德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
二、培训报考资格
在新闻报刊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尚未取得新闻采编资格证且不属免培对象的新闻从业人员;参训人员要求在新闻单位工作满一年。
三、培训、考试
培训时间:4月28日、5月6、10、11日,每天9:00~16:00,具体课程以课表安排为准。
5月16日培训考试(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培训地点:上海新闻出版教育培训中心(钦州南路81号出版大楼东裙房报告厅)
四、培训费用
培训、考试费用:1000元 / 人 (含资料费)付款需备注:姓名+采编培训
五、报名事宜
1)资格审查
所有参训单位人事部门要求填写培训人员参考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1),“新闻采编人员资格考试人员信息表”(附件2),以及付款凭证(注明姓名+采编培训)并在4月21日前发送至电子信箱:zyjsk@xwcbedu.com
2)报名付费
A. 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培训费用,于4月21日前转账
B. 培训开班当日,所有学员请提交附件3(学员登记表【填妥】),上附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
C. 所有参训单位人事部门提交参训学员电子照片,具体要求如下:
l 照片为包括完整头部和肩部的近期正面彩色照,面部位于中心;底色为白色或蓝色,背景无其他人物干扰
l 照片须为.jpg格式,尺寸不小于413*626像素,大小不超过1M,相当于2寸照片
l 照片须命名为“姓名_身份证号”,如:吴明_420988196012091234.jpg
l 同一单位的照片文件请制作成.zip格式压缩包
3)请务必正确填写发票抬头和纳税人识别号。
4)报名联系电话:64516537 64838573 联系人:徐老师 林老师 唐老师
六、培训发证
学员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经考试合格将颁发国家新闻出版署 《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合格证》电子证书,凭此合格证书将有资格申办记者证。
上海新闻出版教育培训中心
202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