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赛人员
凡从事印刷、发行相关职业的从业人员或高等院校相关专业的毕业学年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相应工种的竞赛。
二、参赛条件
(一) 国家职业资格高级(三级)竞赛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四级)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五级)证书三年以上;
(3)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4)高等教育相关专业在校毕业学年学生;
(5)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及以上;
(6)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及以上;
(7)获得本市区、局级以上“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的人员,可直接申报参加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竞赛。
(二) 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四级)竞赛
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 国家职业资格初级(五级)竞赛
农民工专场竞赛的参赛人员应为外省市户籍在沪从业人员、本市农村户籍人员、征地农转非人员等
(四) 符合当年度上海市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报条件的也可参加相应职业(等级)的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