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校阳光工作室项目协议书
甲方:上海新闻出版职业学校
乙方:刘博士心理阳光工作室
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及《中等职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精神,加以双方根据上海新闻出版技术学校的特点和学生在成长、学习、生活和求职就业方面的实际需要进行教学、咨询、辅导和援助,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水平由上海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校与刘博士心理阳光工作室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承担义务
(一)甲方提供心理辅导工作场所与基本设施
(二)甲方应配备相关科室(学生科、教务科等)的联络员,负责与乙方保持密切联系。职责范围:
1、负责对心理咨询室的行政管理工作
2、及时将学校情况反馈给乙方
3、负责组织落实经乙方认可的心理辅导课程、团体心理辅导及讲座、个案咨询的对象
4、汇总学校要求,配合拟定和实施活动计划,并及时将学校情况反馈给乙方
(三)甲方首先预付3万元,乙方举办附件1中的所有课程后,需经甲方验收再支付余下的费用。
二、乙方承担义务
(一)委派二名心理咨询师每周两天到甲方工作站,管理、教学和接待等工作。
1. 咨询师工作职责
(1) 预约登记、接听热线;
(2) 接待来访;
(3) 心理测评、协助建立心理档案;
(4) 协助策划讲座和团队辅导,并对团辅效果进行评估;
(5) 心理档案及文档管理、计划总结;
(6) 讲授心理辅导课程并提交教案
2. 咨询师工作时间
按照经乙方审定的课程时间表完成心理辅导课程;
根据预约,安排面见时间;
开展活动时,应在场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二)对学生的各类严重心理问题进行个案咨询和干预。
(三)建立学生心理档案,每年进行一次普测,出具年度心理健康辅导总结报告;
(四)对学校即将实习或者毕业的学生提供职业生涯规划和指导,对其开展职业心理测试。
(五)对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导
(六)根据甲方的需求,按时、保持地举办相应活动;
(七)经过多年教学实践的积累,以乙方为主,甲方协助完成一本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心理辅导教材(初稿);
(八)委派专家督导组成员,定期对设在甲方的心理阳光工作室进行指导和监查(每月一次);
(九)组织实施《乐观少年》心理成长计划,组建家长、学生、班主任活动沙龙,指导家长如何接受孩子成长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班主任如何掌握与学生沟通的技巧;学生如何克服成长中的烦恼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十)对学校里的心理健康老师给予指导和培养;
(十一)建立工作例会制度,甲乙双方每学期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沟通 情况,部署工作。由乙方负责召开,每学年形成一份心理档案报告。
三、 本协议从2011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期限为贰个学年;
四、 本协议一式二份(含附件一和附件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相关条款从签约当天起生效。若变动,经双方商定后,再作调整。
上海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校 刘博士心理阳光工作室
负责人签名 盖章 负责人签名 盖章
日期 日期
附件一:上海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校课程安排表及教学大纲
附件二:上海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校心理阳光工作室年报价单
上海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校
心理阳光工作室年报价单
一、 心理档案建立和维护,出具一份心理健康报告,15000元∕年,10月底交(新生);
二、 必修课:(每课时100元)
1.10级:10个班级
10-11年度第二学期每个班10课时,100×10×10=10000元
11-12年度第一学期每个班10课时,100×10×10=10000元
费用合计:10000+10000=20000元
三、 选修团体咨询:每课时400元
1. 每学年开展两期团体咨询,每学期一期,每期团体咨询共活动八次,每次三个课时;
2. 团体咨询主要由学生自愿报名参加,每期团体咨询人数最多30人,至少15人;
3. 每学期费用:400×3×8=9600元
每学年费用:9600×2=19200元
四、 讲座4000元,对象包括学生、家长、教师等
1. 学生讲座:每学年2次,每学期1次,每次1000元,共计2000元,10月底,11月第二年学生;
2. 家长讲座:每学年1次,每次1000元,共计1000元, 9月;
3. 教师讲座:每学年1次,每次1000元,共计1000元。
共计:58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