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好绿化管理,迎接“花园单位”复查

作者:陈建民 来源: 编辑日期:2013-06-09 点击数:4798

2013年5月30日下午,宝山区绿化管理委员会一行四人依据沪绿委办﹝2013﹞2号文,对本校“花园单位”进行复查。检查组查看了学校喷水池广场周围的绿化环境、食堂南块绿地、操场周围绿地、实训楼北块花园的养护情况、学校围墙植绿和透绿的情况及学校整体绿化养护情况,检查了职工参与绿化、美化环境的情况。 胡建农副校长及后勤部门人员对检查组领导表示欢迎并汇报了学校绿化工作开展情况。检查组肯定了学校绿化养护及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学校领导对绿化工作的重视,对本校提供场地设施,养花爱好者参与种植盆景、花草表示肯定和赞赏。同时也对绿化养护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处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本校是在1990年建成后,在原有的绿化设计管理基础上,经1996年、1997年两次绿化改造, 1998年报请宝山区绿化委考核,1999年被评为上海市花园单位。荣誉来之不易,这是经过当年校领导、后勤管理部门和广大师生的共同努力、绿化工的辛勤养护才获得的。绿化工作是我们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经过我们多年的努力及宝山区绿化委历年的支持和复查,至今保持着这份荣誉。我们要珍惜荣誉,要在宝山区绿化委的指导下,用上海市花园单位的标准来做好学校的绿化工作,美化校园环境,为上海的绿化工作作出一份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