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师教学法改革交流评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作者:管理员 来源: 编辑日期:2012-11-12 点击数:5048

上海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校

关于开展教师教学法改革交流评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上海市教委(沪教委职〔201122号)“关于开展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第六届教师教学法改革交流评优活动”的文件精神,为推动学校20102013年教学质量目标》2011学年教学质量分目标的实施,不断深化学校课程改革和学校内涵发展,提升师资队伍教育教学水平,学校将以“让教法更贴近学生”为这次活动的主题,在教师中开展评优活动。

一、指导思想

通过这次评优活动,激烈教师更好地树立新的课程理念,掌握新的教学策略和方法,将先进的改革创新理念转化为教师自觉的教学行为,全面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能力,使课堂教学更贴近学生实际,突出实践性教学环节及实训,更符合学生的认知水平和认知规律,促进学生自主学习,以利于学生发展。

二、领导机构及学校评审工作小组

1.领导小组:

贾丽进       

2.评审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贾丽进  屈银娣          刘丽君  翟永勤 

    徐建军  沈刚毅  梁清荣  盛晓玲

活动组织工作:由教务科主要负责,各教研室协办。

三、参赛对象

各教研室45岁(含45岁)以下全体中青年教师。

四、活动主要内容

以说课、听课、评课为主要活动内容。

五、活动步骤

本次评选活动日期:从1017——1228。活动分为六个阶段进行。

1、前期准备阶段(1017——1021

1)教务科制订工作计划和活动方案。

2)教研室制订本教研室的实施计划,报教务科备案。

2、初赛阶段(1024——1111

此阶段以教研室为单位,自行组织本教研室教师开展说课、听课活动,并相互点评,推荐本教研室参加学校复赛的教师名单。

3、复赛阶段(1114——1216

由教务科组织安排评审工作小组,进行说课、听课活动。

4、汇总、评定阶段(1219——1220

由教务科组织评审工作小组,开展综合评定与讨论工作,选择推荐参加市级复评教师名单,并报校长室批准

5、优秀课程展示与总结活动阶段(1221——1224

6、送审材料、报批阶段(1226——1228

由教务科具体负责相关复评材料的准备工作,并报送市教委教学研究室。

六、具体要求

1、说课:由教师本人简述参赛课的教学目标、教学过程与方法设计,以及教学改革创新要点等。

2、听课:初赛由教研室主任自行组织安排其他教师进行相互听课,并对每位授课老师进行测评、打分,最后讨论,推荐参赛人选;复赛听课由学校评审工作小组成员参加,课后对每位上课老师按照要求进行测评打分。

3、原则上按照本学期授课计划进行说课和听课,以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为前提,尤其是初赛,各教研室要合理安排活动。

4、初赛结束后,由各教研室主要负责推荐本教研室老师参加学校的复赛(附推荐表)。

5、每位参赛教师,结合自己的教学经历,完成一篇关于教学法改革创新论文,并作为参赛评分的重要部份。

 

 

教务科

2011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