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师教学法改革交流评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作者:管理员 来源: 编辑日期:2012-11-12 点击数:3467

上海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校关于开展教师教学法改革交流评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上海市教委(沪教委职〔2011〕22号)“关于开展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第六届教师教学法改革交流评优活动”的文件精神,为推动学校《2010—2013年教学质量目标》及2011学年教学质量分目标的实施,不断深化学校课程改革和学校内涵发展,提升师资队伍教育教学水平,学校将以“让教法更贴近学生”为这次活动的主题,在教师中开展评优活动。一、指导思想通过这次评优活动,激烈教师更好地树立新的课程理念,掌握新的教学策略和方法,将先进的改革创新理念转化为教师自觉的教学行为,全面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能力,使课堂教学更贴近学生实际,突出实践性教学环节及实训,更符合学生的认知水平和认知规律,促进学生自主学习,以利于学生发展。二、领导机构及学校评审工作小组 1.领导小组:贾丽进 钟 勇 翁 洁 2.评审工作小组成员名单贾丽进 屈银娣 钟 勇 翁 洁 刘丽君 翟永勤 陈 翔 徐建军 沈刚毅 梁清荣 盛晓玲活动组织工作:由教务科主要负责,各教研室协办。三、参赛对象各教研室45岁(含45岁)以下全体中青年教师。四、活动主要内容以说课、听课、评课为主要活动内容。五、活动步骤本次评选活动日期:从10月17日——12月28日。活动分为六个阶段进行。 1、前期准备阶段(10月17日——10月21日)(1)教务科制订工作计划和活动方案。(2)教研室制订本教研室的实施计划,报教务科备案。 2、初赛阶段(10月24日——11月11日)此阶段以教研室为单位,自行组织本教研室教师开展说课、听课活动,并相互点评,推荐本教研室参加学校复赛的教师名单。 3、复赛阶段(11月14日——12月16日)由教务科组织安排评审工作小组,进行说课、听课活动。 4、汇总、评定阶段(12月19日——12月20日)由教务科组织评审工作小组,开展综合评定与讨论工作,选择推荐参加市级复评教师名单,并报校长室批准 5、优秀课程展示与总结活动阶段(12月21日——12月24日) 6、送审材料、报批阶段(12月26日——12月28日)由教务科具体负责相关复评材料的准备工作,并报送市教委教学研究室。六、具体要求 1、说课:由教师本人简述参赛课的教学目标、教学过程与方法设计,以及教学改革创新要点等。 2、听课:初赛由教研室主任自行组织安排其他教师进行相互听课,并对每位授课老师进行测评、打分,最后讨论,推荐参赛人选;复赛听课由学校评审工作小组成员参加,课后对每位上课老师按照要求进行测评打分。 3、原则上按照本学期授课计划进行说课和听课,以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为前提,尤其是初赛,各教研室要合理安排活动。 4、初赛结束后,由各教研室主要负责推荐本教研室老师参加学校的复赛(附推荐表)。 5、每位参赛教师,结合自己的教学经历,完成一篇关于教学法改革创新论文,并作为参赛评分的重要部份。

教务科 201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