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1、学校保卫处负责监控室的管理工作,人事科有权对监控室进行检查监督。
2、监控人员负责作好安全治安劳动纪律及其它监控范围内的工作并作好当班的资料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
3、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
4、监控用的计算机不得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每周一负责将一周的录像进行备份,以备学校检查。
5、认真学习监控的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
6、保持监控室内卫生清洁、干燥,有关物品摆放整齐。
7、除学校规定使用监控人员外,不得向其他人员提供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
8、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监控录像资料;不得泄露学校安全秘密。
9、确保监控范围内夜间照明,发现路灯缺失、损坏,及时向学校保卫科报告。
10、发现网络使用异常情况及时向学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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