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岗实习协议

作者:管理员 来源: 编辑日期:2012-11-12 点击数:4840

上海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校

学生顶岗实习协议

 

甲方:                         (实习单位)

乙方:                         (学生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丙方:                         (学校名称)

 

为明确顶岗实习期间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的责任与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

 

一. 顶岗实习期限

乙方到甲方顶岗实习,实习期自            日起,至            日止。

 

二.各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 顶岗实习期间,甲方安排乙方在甲方               部门                 岗位顶岗实习,并指定专业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技术指导、日常管理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示范。顶岗实习期间甲方向乙方发放每月津贴为人民币       元,其他待遇参照正式员工酌情另计。

2.顶岗实习期间,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培训、管理、监督和考核,处理乙方在顶岗实习期间发生的各类事件。乙方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适当的处分,情节严重时可终止顶岗实习,解除本协议。无论基于何种原因,甲方均不得采取体罚或变相体罚的方式对乙方进行处分。

3. 顶岗实习期间,乙方需要返校完成有关考试、作业等任务时,甲方应予以配合。

4. 顶岗实习结束,若乙方符合甲方录用要求,甲方即与乙方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录用手续。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职责:

1.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工作中勤思多问,勤学苦练。

2. 顶岗实习期间,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定,谨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人身损害的,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3.顶岗实习期间乙方不得私自变更顶岗实习单位,不得私自变更在甲方的实习部门或实习岗位。若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顶岗实习单位或实习部门、实习岗位的,须提前两周向甲方和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和丙方同意后方可变更。否则顶岗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不得毕业。因此发生的对乙方不利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三)丙方职责:

1. 根据乙方在甲方的顶岗实习内容和表现,决定是否直接给予乙方相应课程学分或直接参加丙方相应课程的考试。

2. 丙方有权不定期前往甲方处对乙方进行指导或管理并对甲方履行本协议的情况进行监督,有权向甲方了解乙方的顶岗实习情况,但丙方不应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

3. 对乙方在甲方的顶岗实习给予充分配合,做好顶岗实习前的动员与培训工作;顶岗实习中的联络、检查、协调工作;顶岗实习后的考核和其他工作。

4. 对乙方顶岗实习期间的行为予以监督和管理,督促乙方遵守本协议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5. 在其他二方任何一方违约的情况下,有责任给予另一方积极、充分的配合,以便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6.如乙方在甲方处实习期间发生人身损害或其他应急事件,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无论责任方是否为乙方,甲方均应立即通知丙方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救助或处理。

 

.劳动保护

1. 顶岗实习期间丙方根据教育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相关规定,在乙方自愿投保的前提下,为乙方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2. 顶岗实习期间,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时间,保证乙方在人身安全不受威胁、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若甲方没有尽到安全教育、危险警示、安全保护等方面的义务,致使乙方在顶岗实习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甲方的雇员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乙方受到人身损害,则甲方应与其雇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 顶岗实习期间,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国家规定向乙方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保密约定

协议三方均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任何一方保守商业秘密及其他秘密事项,若有违反,泄露秘密的一方须向受损害的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1. 协议期满自然终止。

2. 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如发现乙方顶岗实习不符合甲方要求,在说明原因并至少提前7天告知丙方的情况下,可以向乙方提出终止实习,解除本协议。

3. 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不得无故离岗,在说明原因并报请丙方同意的情况下,方可向甲方提出终止顶岗实习协议,但必须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做好交接工作。否则,应承担相关责任。

3.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有关各方职责的规定,相对方可提前终止本协议,但应通知违约方并说明原因,违约方应承担其他方由此所遭受的损失。

 

六.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和丙方各执一份,经三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本协议生效后,对甲乙丙各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存在内容不一致或相冲突时,以补充协议的内容为准。

因本协议的解释、执行发生争议时,各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各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则各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原告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签约三方已经明确上述条款并接收其约定,现自愿签字(盖章)确认:

 

甲方(盖章):           乙方或乙方监护人(签字):           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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