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材料保管条例
1. 购买实训危险品材料需经实训中心报批校部批准。
2. 进常规实训材料,有仓库保管员存放仓库。
3. 进危险品实训材料(洗车水、洗车溶剂、酒精、异丙醇、机油等),有仓库保管员及实训管理员一起存放危险品仓库。
4. 定期对危险品材料仓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实训中心及学校保卫科和校部领导。
5. 因实训需领用危险品材料,需有仓库保管员开出材料领用单并有实训老师签名备案。
6. 领危险品材料时,必须有各实训室实训老师亲自到场领用,用多少领多少。学生不得单独领用危险品实训材料。
7. 机台实训老师应按机台规定位置放置危险品实训材料。
8. 使用危险品材料时,老师必须在现场指导,禁止学生单独使用危险品材料。
9. 实训结束,实训老师应保管好少量多余材料并放置规定位置。
10. 学校放假期间,各实训室老师应把各实训室危险品材料收缴集中交给仓库保管员和实训管理员存放危险品仓库。
11. 各实训实训结束时,实训老师应严格检查实训时门窗、照明及电器、设备电源总开关是否关闭,实训管理员巡视检查。
12. 学校放假前,实训管理员及各实训室老师配合学校保卫及有关部门同时检查。
实训中心